九陽道善堂 -- 科儀與文檢 - 葉長庚 道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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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儀與文檢 - 葉長庚 道長    首頁 > 綜合論述 > 道教儀式探討

葉長庚道長
 
 
壹、科儀:道教儀典齋醮科的總稱。
 
科者、法也,設其法以傳後世者。
儀者、節也,程序儀節。係典章制度的禮節程式,法式、禮式,如通常所謂「行禮如儀」。
道教齋醮科儀,是由道教教義思想,宇宙觀、生命觀……相互交感。質言之,由外在行為的演示,包括設壇,供品、焚香、祝詞、化符、念咒、上章等,配以禹步動作和音樂等,
由動而靜,靜而動的存思瞑想之交互感應,以通達神靈,祈求消災賜福。
道門法事因宗旨之不同,而有不同之儀式,然按一定法事形式準則做道場,稱之曰:「依科闡事」。即是本著一定程序敷演為科,總稱「科儀」。
 

貳、文檢:道教齋醮儀式中書寫的文書總稱。
 
文者;貫道之器。
檢者;檢式、制也。
文檢大多有固定的格式,又根據不同的科式,不同的時間地點,和不同的需求而有變化。「靈寶玉鑒」中「奏申關牒文字論」稱:「齋法之設」,必有奏申關牒,悉如陽世之官府者,以事人之道,事天地神祇也,所以寓誠也。是假我之有,以感通寂然不動之無也。然後見其洋洋乎,如在其上,如在其左右,以明其不敢以上下神祇為無也。所以盡事人之道,以事天地祇也。
 
 
參、文檢與科儀:
 
道經云:「道無經而不明,經無師而不度,師無文而不立」。靈寶無量度人妙經云:混洞赤文,又曰:「五文開廓,普殖神靈,無文不光,無文不明,無文不立無文不成,無文不度,無文不生」。此文之時義也。
白真人云:「精微奧妙,道之真也。法相森嚴,道之誠也。文者,貫道之器,茍不明斯道之體,而又能致文之用,未之見也」。齋醮儀典,整理文件,以人道通仙道,仙道通人道,人道隱隱默會仙道,仙道明明感格人道,乃主要程序之一環,自古即使重視,嚴格執行。「道元會元」云:「諸法官道士,進章上表,而不合格式者,徒二年,錯二字者加一等,錯三字者不達,高功、醮者並徒九年」。又云:「諸法官道士,進章表醮意者,不得過一百七十六字,違者並徒四年,醮詞冒瀆天聽者,同知而故犯者,加一等」。是此齋醮之設,不離乎文字語言之間。
 
肆、文檢常用疏、表、申之簡介:
 
1. 疏:即疏文、奏疏。疏文者,則信徒對眾神疏通之意。文體明辯云:「按奏疏者,群臣論諫之 總名也」。奏御之文、其名不一,故以奏疏括之也。道教科儀,用處最廣,通稱「疏文」 或稱「文疏」。有時僅謂之「文」。用紙則依所奏之事、神而別之,通常以黃、紅最多。
 
2. 章奏:
    (1) 齋醮儀式中給帝尊的文書。章奏原是世俗文章,「漢書雜事」:「凡群臣之書通於天子者四品,一曰章,二曰奏,三曰表,四曰駁議」。(文心雕龍)釋:「章以謝恩,奏以案劾,表以陳情,議以執異。章者明也,奏者進也」。
    (2) 章者是道教徒遇事情,祭酒奏章,乞恩求福。
    (3) 寫奏章,臣字不得為頭,鬼字不得居首,不得懸生露死及抽破人姓名。
 
3. 表:
    (1) 下言上,曰表。思之於內,施於外也。表者、白也,言以情旨表於外也。
    (2) 原為章奏之屬,標著事理,使之明白,以曉主上,得盡其忠者。旨在陳情,內容公開,故不憚被人所知。
 
4. 申:申述之意,下級對上級的官府行文為申。
 
5. 狀:
    (1) 向眾神陳述、概用狀。僅焚化,不用宣讀。
    (2) 為下司對上司陳述事實之文字,謂之狀呈。
 
6. 牒:
    (1) 建修齋醮牒文,係指問天廷之呈文稟式,及神與神所行移文。
    (2) 原為舊時官文書之名,係指上司移文。鄭字通云:「說文,札也,廣韻,書版曰牒」。古人書板手簡,許詞皆曰牒。宋元豐以後,始改訟詞為狀,神前誓詞曰:誓狀,惟官府公移曰「牒」。
在道教正正奏、預告之中,向一系列神靈發遞文書,問這些神靈報告舉行齋醮,請其協助,因神格之高低,故分為奏狀、申狀、牒狀。奏狀:向發奏狀之神:三清、玉皇,勾陳星官,紫微大帝,東極太乙,南極長生大帝,后土皇地祇,九幽拔罪天尊,朱陵度命天尊,十方靈寶天尊,洞淵三昧三洞天尊,九天採訪君,靈寶自然九天生神上帝,三十二天帝君,五靈五老五帝天君,木公尊神,金母元君等。
    申狀: 靈寶三師、三官、日宮太陽帝君、月宮太陰皇君、五星四曜五斗、南斗六司星君、北斗九天星皇君、黃籙院知院真君、正一三師、四相、四聖、靈寶監齋大法師真君、九天、天曹太皇萬福真君、三洞經籙符命上聖高真仙靈將吏,三清上境天真皇人,三元真君,十真人,五府真宰,南昌上宮受煉司府真宰,玉府玉樞五雷院使真君,十方無極飛天真王,北陰玄天酆都大帝,十宮東霞扶桑丹林大帝,三元水府真宰,蓬萊都水監真人,五嶽、五嶽上真司命佐命儲副真君,清虛洞天仙官,地府九壘土皇君,龍虎君功曹金童玉女香官使者,太歲尊神等。
    牒狀: 天下都大城隍、州城隍、縣城隍、九州社令、諸獄主者、十方道都大主者、冥關幽路主者、五嶽蒿里相公,土地里域真官,酆都六道都案,三界直符神虎使者等神。申狀不稱臣,不貼籤。表申 之類在道教儀式中,是給付日月星辰、天曹、山川、地獄等官府文書的總稱。
 
7. 關:
    (1) 建修齋醮,靈寶大法司所發牒、表、疏等文件,委功曹使者投遞於眾神時,如件數多 少,必作目錄,向其使者點清,並囑其投遞妥當為要,切勿延誤失落等情,而將此旨寫為文件者,謂之關。
    (2) 原為官府所用公文之一種,百官互相質詞用之。文體名辯公移云:「諸司自相質問,其議有三、一曰關:謂關通其事也」。故亦稱「關文」。
 
8. 榜:道教齋醮儀式中,在壇前告貼之文書。意其告諭信眾,法事節次,約束將吏、孤魂、羅列 齋醮典儀念誦演法全部經典,科儀程序,通知神將仙吏來壇供職,曉諭各路孤魂來壇受度。
 
9. 悃意:
    (1) 即至誠之意悃愊、懇誠也。係道士備忘錄,俗稱「手疏」,每一科儀節次,向神申述醮意。科儀範本中有註明「入意、意文」者皆是。
    (2) 悃意內容,是簡述信徒建醮酬神之懇誠至意,因係僅做備忘錄之用,故非公文之類,而與關、牒、表、疏迴異,寫於紅紙,不用封套。
 
10. 印:
    (1) 行法用印,猶人間行政施行必用官印。象徵天界,神仙攘威的印章。靈寶玉鑒卷一: 「法者之為言,正也,正其邪也。亦猶德禮之有政刑以導之齊之也。故章表申關牒符 檄又必假天府之印以示信也。印則各有師傳者,欲天地神祇人鬼所行之法有所受之也」。
    (2) 故神印不僅代表仙界職司的威權,也是各道派傳授有緒的信物,凡上章奏申、書符、 制籙皆須依式用印。
 
伍、書寫文疏之基本概念:
 
1.上九皇、東極、九宸、諸天、九天可稱臣,餘下不必。眾聖只稱小兆,師門則稱嗣。呂元素(道門定制)卷一:「自上九皇外,其他眾聖皆不須稱臣」,蓋九皇猶人間之至尊,而眾聖雖帝位者,皆一方之帝,於九皇如諸侯之於百官也。
 
2.九皇請表,每位專奏一通,略入事意,以某日啟某日某時,設醮降真,以致望幸之意。其他眾真請狀亦然。蓋因登壇行道,另申表詞致禱,或醮事請九皇者,只用請狀為便,如表上排列九皇御號,則不成款式也。
 
3.題頭如恩佑、原赦、天威、旨命、上言、天聽、聖駕、恩德、天慈、天庭、矜允、以聞之類,皆要頂格(天格)題平,不必擅空。奏申牒狀,其中有九御及上聖字號好生等字,皆要題頭。大小申表奏牒,不可抽破姓名,只在一行書寫,最為妥貼。
 
4.書寫文奏申表等,當用鮮明潔淨紙張,勿用朽壤殘故以及油污墨跡,上神不納故也。
 
5.書表之紙長一尺二寸,臣不居頭,聖不落腳,切勿任意行草,年月必留三行或四行。聖簽以表紙半長為度。
 
6.用印只用水印,勿用油印。水印達上,油印達下。且焚化時油煙污紙,神不領納也。
 
7.焚化爐中不得置放油物,又不得以油燭焚化,蓋恐油煙污紙,神不受也。
 
8.書寫文疏,天地人格分明,天格聖神位格,地格住居奉處,人格齋主人名。
 
9.定制集載云:「上章切忌戊戍戊辰」。辰為天門,戊為地戶,辰將龍,戊將狗,其日太上丈人詣太上老君,對校天下男女。應生者註玉歷,九氣丈人詣九老仙都君對校天下男女,應死者註死者,天帝丈人諸天帝君,對校天下男女罪過,其曰天門不開,中黃大神監守天門,若人犯此,攝人魂魄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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